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是否方便?
时间:2023-07-12 09:02:58 22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只要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0个月以上就可以异地报销,异地生育报销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医保手册、生育证、婴儿出生证、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明细发票和夫妻双方身份证。除此之外,在异地发生生育、计划生育相关费用需要额外提交本人在异地发生生育费用情况说明、当地医院资质说明和医院诊断证明。

生育险多久不报销过期

生育险一般18个月不报销会过期,具体原因如下:

1、首先,生育保险的报销时间一般是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之内,也就是18个月之内,但是也不是绝对的;

2、由于各个地方的生育保险政策都不一样,所以在省与省之间的生育报销时间可能都不太一样,而且在报销的当月,同时生育保险需要正常缴纳。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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