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是:
1、行政侵权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行政主体实施了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3、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导致了损害后果。
4、被侵权人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行政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必然的内在联系。
一、行政赔偿税务要求
税务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必需同时具备以下五个必要条件:(一)侵权主体是行使国家税收征管职权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必须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税收征管职权的行为。(三)必须是行使税收征管职权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四)必须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五)必须是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二、学生无意撞伤同学如何定责
学生无意撞伤同学的,如果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则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尽到相关责任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三、行政行为不作为造成严重的后果该怎么办?
(1)行政不作为的将会涉及到受方的尸体权益在通常的行政行为之中,在程序的法律层面上,我们将行政的主体定义为法定义务主体,而被行政的对象则是权利的主体,即,被行政的主体的权益在法律规定上是受到严格的保护的,行政部门机关有义务去保证行政对象的权利,同时如若行政主体违反了相关的法律程序的规定,其必然要承担相对的法律后果,(2)行政不作为的存在容易滋生腐败行政不作为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原因在于,行政不作为的评价标准是一种软性的指标,在事件上的体现则可以体现为工作人员对于行政行为一种“度”的掌握,然而我国的执法与行政环境相对来说不是非常严谨,(3)行政不作为侵犯了一定的社会合法利益在行政机关的最终目的在现代法治国家履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职责,是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