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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的核心构成要素

2021-03-29 576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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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以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法律行为是以发生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也是民法的重要调整手段,通过赋予当事人自由意志以法律效力,使当事人能够自主安排自己的事务,从而实现了民法主要作为任意法的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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