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入账要申报纳税,具体如下:
1、股权激励要申报个税,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2、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3、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4、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怎么进行股权激励
1.股权激励的制定
对于划定范围内的人员是否需要认定持股资格。首先,进行岗位考评,针对不同的管理岗位制定不同的考评指标,并对现有人员进行评价,达到标准者继续留任,不合格者则必须离职;然后,通过内部竞聘上岗方式,补齐空缺的管理岗位;最后,在人员明确的情况下,制定员工股挂钩。
2.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企业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有了一部分股份,但是似乎有“一次持股,终身享受”的担忧,也就是担心员工持有股份以后,具备了被雇用者和企业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如果工作表现不好,反而比原来更加难以约束。
所以,就必须建立股权流动机制和相应的考评体系,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将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与绩效考评体系很好的结合起来。相信通过以上方法的实施,员工即使持了股份,压力依然时刻存在,他的股份有多少收益,甚至能不能继续持有股份,都和他的工作表现息息相关。从而在通过股权激励实现长期激励的同时,也真正达到长期约束的目的。员工激励与约束从来都是相对的,失去约束的激励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当计划制定好了以后,可以从以下三步走:
第一阶段合伙分成比股权激励更现实;
具体标的物已经形成,但还没有产生具体的收入。这时候,股权能够变现还很遥远。最实际的是标的物产生的收入的分成。在大部分实体经济,都是有现金流和现金收入,所以谈分成比谈股权更具意义。
第二阶段先是期权激励再是股权激励;
走到这里,公司已经有不少股东,股权也有较公允的价值。个人公司变成公共公司,股权在这里不就是有价值了吗
对的,然而因为前期的股权,是最早期的股东,以现金投入的方式获得,如果以股权直接激励,实际上和发奖金基本一样,股东收不回本金。
第三阶段限制性股权激励:
终于到了要直接发股权激励的时刻了。然而,天下总是没有白白而来的午餐。就比如,你不会走在大街上,有人说要送钱给你。直接给你股权,就是直接送钱给你,和发奖金一模一样啊。为什么企业要直接送钱呢这个道理死活也讲不通。企业的最终目的是要做激励。既然是激励,当然企业的诉求点是希望有激励的效果。
所以通用方法来了,按时间绑定,给一堆RSU限制性股票,分四年或五年,每年解锁20%、25%,时间到了就解锁。对企业而言,不用直接给现金,给股权,会因为股权的上升或下跌,和受让方一起分享收益和承担风险;
开公司看似简单,实际上公司很小的时候很多东西无所谓,但是一旦将来做大,当初随意起草的公司章程,员工股权,分红计划政策有可能会由当时的不易察觉的隐患变成巨大的威胁,甚至将公司搞垮,现金投入比技术入股更重要;以股权做奖金实际上是耍流氓。
技术入股本质也是这个问题,把技术设定为是无限价值,比如技术入股10%,但实际上无具体投入。技术是需要实现出来,才具备价值,存在技术人员脑海里的技术,无法实现出来,等于无价值。资源入股原理一样,我有很多资源,但资源不落地,还是等于零。股权激励是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方法,属于期权激励的范畴。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
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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