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双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具体的实施根据的是各省市发布的规定。领取独生子女费一般需要的证件有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和孩子的户口本,还有夫妻的结婚证、身份证和孩子的身份证证件去当地管理行政部门领取独生子女费。
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退休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依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各地不同,一般不少于每人1000元。
(一)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二)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三)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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