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监护人是法定监护人把自己的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他人实施,可以实施全权委托,也可以实施专门委托,委托监护不更改原监护人的地位,监护权行驶期间,不得抛弃或转移给别人,被委托人在受委托期间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怎么办理委托监护人
1、办理委托监护人去所在的区或市的公证处办理即可。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称监护委托。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本人的身份证件;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
2、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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