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应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下,满足其一即可:
1、在没有获得出租人的同意的前提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2、承租人不按照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损害;
3、没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承租人逾期交纳租金。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提前解除吗
租房合同未到期是否可以提前解除视情况而定。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三、租客破坏房屋违法吗
视情况而定:
1、租客故意破坏房屋违法,如情节严重,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违法。
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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