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而不能累计。
(1)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2)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提供证据证明。
夫妻分居的,并不一定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此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协议离婚。这个时候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分居要多久可以离婚
分居时间不影响离婚判决。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有关组织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受理立案后,经调解,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准予离婚。根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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