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雇佣公司,从其雇佣公司向派遣公司支付服务费用的雇佣形式。劳务派遣的雇佣是中国企业雇佣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辅助或替代的岗位上实施。临时工作是指生存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辅助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工作岗位是指雇佣者因生育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其他工作者可以替代工作岗位。根据法律规定,雇佣者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职场,在员工代表大会和全体员工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和员工代表平等协商决定,在雇佣者内公示。同时,雇佣公司使用的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雇佣总量的10%。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
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
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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