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服务证(准生证)、计划生育证明
办理时间:孕早期
作用:生育服务证就是我们常说的“准生证”,这可是新生宝宝的第一个证件,所以在刚刚怀上宝宝的时候就应该着手去做了。别以为这张证明可有可无,它可是宝宝降临到这个世界的合法“通行证”哦,之后宝宝的出生、上户口及其他的福利都和它有密切关系!
所需材料:办理证明时应带上户口本(最好是夫妻双方的,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妈妈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的初婚初育证明(可让工作单位或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
其他所需材料:a.《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b.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c.女方1寸免冠照片1张。、
“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由孕妇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出具。证明出具方式如下:
(一)户籍人口的办理。
1、拟生育一孩的。凭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或受委托的社区工作站核发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一孩生育登记手续的同时,由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2、拟生育二孩的。凭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批准生育二孩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由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二)流动人口的办理。1、属符合我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规定的,在办理一孩《计划生育服务证同时,由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2、属其他情况的,根据我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备案的有关规定,在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时分别由现居住地生育登记备案的社区工作站或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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