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这类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等等。
一、离婚时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和嫁妆怎么处理
离婚时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和嫁妆,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嫁妆不返还,因为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归女方个人所有。
二、离婚一年半能拿回嫁妆吗
结婚一年多离婚嫁妆能否拿回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
三、陪嫁20万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陪嫁20万共同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如果陪嫁二十万是在婚姻登记之后给的,且女方父母并没有明确表示嫁妆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该嫁妆是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陪嫁二十万是在结婚登记之前给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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