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股权投资示范协议本众筹示范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签署:
<1。甲方xxxxx公司在XX行业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公司情况简介,如成功开设XX总公司,牵头设立XX加盟店)。现拟投资XX万元,寻求投资者融资XX万元(最低融资额XX万元),在XX地区设立XX连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连锁企业”);
2。乙方xxxxx公司已成功运营XX网站,可为甲方提供较为完善的技术支持,展示甲方项目,发布融资需求,实现互联网融资、投资、管理便捷的目标。
现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委托理财服务众筹示范协议》(以下简称《众筹示范协议》),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融资费用
1.1根据众筹示范协议,甲方委托乙方通过甲方管理的XX网站提供以下服务:展示甲方申报的项目,公布融资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交易的结构、定价、尽职调查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1.2甲方对本众筹协议模式下合作事项在XX网站的推广及融资期限为XX天。推广融资期结束后,融资金额未达到甲方事先约定的最低融资金额XX万元的,视为融资失败,否则视为融资成功。
1.3融资成本占融资总额的XX,约XX万元。甲方还应向第三方平台支付融资总额的XX万元作为资金托管费。
第二条委托有效期
本众筹示范协议的委托有效期自甲方在XX网站发布项目并通过XX网站审核公开展示之日起至甲方完成融资并成立新公司(店)之日止,项目等)。委托有效期届满,XX网站或公司提供的融资服务仍在进行中的,委托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服务完成。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声明和承诺第六条文本及生效第七条其他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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