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施工索赔的情形有: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2、工期延长和延误索赔。3、加速施工的索赔。4、因非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和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引起索赔。5、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而引起索赔。6、业主风险和特殊风险引起索赔。7、物价上涨引起索赔。8、拖欠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赔。9、法规、货币及汇率变化引起的索赔。10、因合同条文模糊不清、错误引起索赔。
施工索赔需要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正当的索赔理由的说明须有有效证据。
索赔证据的种类:
(1)本工程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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