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1。也就是说,国家在一定期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转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商投资企业与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全部出让金后,进行土地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自有财产,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但是,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支付大量的出让金。二是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一次性向政府缴纳场地开发费和土地年费,或者综合收取开发费和使用费,按年缴纳场地使用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低价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土地使用者只能自行使用,不得转让、出租、抵押。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缴纳转让费。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国家支持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能源、交通、水利建设用地才能划拨。三是通过合资、合作取得土地使用权。
中国企业将把企业拥有的厂房、设备和土地使用权作为股份,或者与外商合资、合作,作为合作条件,使合资、合作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上述行为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中方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合作条件的,合营、合作企业中方每年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应当办理转让手续,缴纳转让费。目前,我国以这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很多。第四,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租赁房屋、场地等方式取得。在这种形式下,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向国有、城市集体、乡镇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租赁房屋、场地,并按照租赁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需要明确的是,出租房屋实际上是与土地一起出租的。以划拨方式取得租赁用地的,必须先办理出让手续并缴纳出让金,否则属于违法行为。(5)通过出让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支付一定的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外商投资企业直接转让从合营企业、合作方或第三方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外商投资企业转让从合营企业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合作方或第三方,但应同时办理转让手续。如果过户手续被批准,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仍然保持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质量的有效性。(6)向国家租赁取得土地使用权。
外商投资企业和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通过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并按合同向国家支付年租金,取得土地使用权。目前,这一办法尚处于试点阶段,各地具体做法不一,对租金、租赁期限以及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是否可以转让、转租、抵押的规定也不尽相同。目前,外商投资企业以这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主要依据是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这种方式既能保证国家土地收益,又能减轻土地使用者的支付压力。它具有诸多优点,有可能成为未来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主要途径。第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形式。
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先由国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再由外商投资企业以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集体土地不得直接转让、出租。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乡镇企业入股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外商合资、合作设立企业,但集体土地的股权不能转让。以集体土地为共同经营条件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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