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相关证件。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抵押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1、要对已进行抵押的房产办理房产证,可以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如果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后,认为符合登记条件的,就予以登记,发给权属证书;如果不符合的,就不予登记。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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