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式:
为保证业主独立、完整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本次换届工作采取书面选举方式,先由各栋业主选举本栋的业主代表,再由各栋的业主代表作为本栋业主的代理人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二、业主代表的产生:
1、各栋业主以书面方式选举所在栋的业主代表。
2、考虑面积、业主户数等因素,群苑阁、群翠阁、群芳阁每栋选举两名业主代表,九洲一期、二期每栋选举一名业主代表。
3、在选举前,应了解换届前的业主代表的基本情况及本人意向,如有客观上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如物业已出租等)、或本人不再愿意连任等情形,应先酝酿候选人。
4、在选举前,应将换届事项、原业主代表基本情况、候选人基本情况等在各栋公告(格式另附)。
5、为保证业主客观、公正地表达意见,每户业主填写一张选举表(格式另附),可以选择同意原业主代表连任、或另选他人、或同意其他多数业主的意见。
6、业主应在选举表上承诺:委托最终由本栋业主的多数选举确定的业主代表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物业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共11人,按照四个片区物业面积和套数综合确定的业主委员会名额如下表:
片区:群翠阁群芳阁九洲一期群苑阁九洲二期
面积:50470498003358012860
套数425590269105
委员数:4421
各片区的业主代表,作为各栋业主的委托代理人,按照本片区的名额,以书面、无记名方式在本片区业主代表中差额选举本片区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时,群翠阁群芳阁、九洲一期、群苑阁的业主代表,再分别各选举一名候补委员。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结果由居委会拆封、统计、公布。
四、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委员推选产生。
为方便联系工作、反映业主要求,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由四个片区的业主委员分别推选各自片区的一名委员作为主任、副主任候选人,由业主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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