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换岗位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岗位进行调换。
一、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十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更新了岗位要重新签合同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岗位进行调动的,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最好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店长有权辞退员工吗?
在店长代表用人单位的前提下,其有权辞退员工。排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面地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如果劳动者存在过失,如不符合录用条件、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其次,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那么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最后,因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而需要裁员时,可以依照规定辞退特定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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