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市茂南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
料。
2.受理。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
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
,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
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
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茂名市官山三路138号大院茂名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茂南
公路站路政股提交纸质材料,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
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
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不予
通过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
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
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河道采砂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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