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对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凡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都应该属于工伤保险的范围之内。退休人员如果回聘到企业单位的,发生工伤事故,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
一、工伤应该如何赔偿
如因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应先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再与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伤职工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获得以下赔偿:
1、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伤残的,伤残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和离职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全部赔偿项目;即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区域外交通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用人单位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向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仍应当承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是的。工伤认定是以发生工伤事故时存在劳动关系为依据,用人单位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负有举证义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一规定说明,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缺乏这个前提条件,则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全文6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