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监护人和第二监护人是否存在
第一监护人是存在和第二监护人不是存在。孩子法定第一监护人是父母。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
二、监护人未尽监护责任如何处理
监护人未尽监护责任处理方式是按照法律规定。监护人未尽到监管责任,致使被监护人造成伤害,应当承担监护失责或承担刑事责任,赔偿给被监护人造成的损失,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的职责包括,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不受损失,教育和管理被监护人的生活,代理为其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监护人资格被剥夺之后还可以恢复吗
监护人资格被剥夺之后还可以恢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撤销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的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且被监护人同意的,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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