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作场所受伤工伤鉴定写下来,但老板不愿意做伤残等级怎么做
工人自己做。当然,第一选择是私下和老板谈判。如果老板坚持不赔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聘请可靠的律师,首先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如果工伤认定为工伤,在工伤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认定,认定工伤等级,再根据伤残程度计算伤残赔偿金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各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工伤赔偿标准p>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下列工伤待遇:
(1)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2)在工伤治疗和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产留薪期间由单位负责护理
(4)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当地工伤职工标准发放
(5)劳动能力认定为1-10级伤残,也可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5-10级伤残合同终止后)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5-10级伤残合同终止后)
4.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根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受伤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2014年12月29日表示,施工企业要重视相对固定的从业人员,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不能按用人单位投保或者用于建筑工程的,应当按项目投保。建设工程竣工与否,不影响工伤认定,也不影响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对在被保险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且在工程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鉴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的施工人员,用人单位应当继续保证其在医疗、停工期间的合法待遇项目用人单位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认定后,依法享受被保险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治疗费用,或者按照用人单位的意愿一次性支付。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特点,如果难以在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以自己的工资作为计算支付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算缴费基数。
此外,根据《意见》,未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待遇,总承包方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总承包人、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不缴纳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缴纳。可见,你丈夫的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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