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因为厂子效益不好,劝大家自寻出路,我便离岗另谋职业。前年厂里给职工补办了社保,而没有给我办理。厂人事科解释说:当初你的档案被你女儿取走了,所以没给你办。可我女儿说她根本没拿过档案。无奈,我只好将工厂告上了法院,可法院因此问题不属审理范围,加上双方拿不出证据,让我们自己回去调解。事到如今,工厂也没给我解决这个问题,我真不知该如何是好。李玉梅
记者出招:鉴于你的情况,我认为你一定要依靠单位:一是放弃追究档案丢失责任,而全力办理社保。二是请求工厂人事部门积极寻找你的人事档案,如果确实因年头过久而无法找到的话,可通过上级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征得社保局的批准,为你补办社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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