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调解笔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法院调解笔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只有乡镇人民政府的调解笔录,没有制作调解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不能作为唯一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二、调解笔录可以反悔吗
调解笔录可以反悔,在调解书未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前,调解书未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三、做笔录会对自己有什么影响吗
做笔录不会对自己有什么影响。笔录只是协助调查,因为没有违法行为,也没有受到过任何处罚。所以是不会有任何不良记录的,不必担心。派出所只是找你去作了笔录,而没有给你下达过《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你就是没有被处罚,没有处罚,就不会对你今后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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