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调解笔录签字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调解笔录签字后是否可以反悔需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因此该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认真履行。
认为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与当事人可以在签收调解书之前反悔的规定并无冲突,因为《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否认调解书签收前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因此离婚调解笔录签字后是否可以反悔需要根据调解书是否生效确定,调解书生效的,离婚调解笔录签字后不可以反悔。
二、离婚调解笔录需要签字吗
离婚调解笔录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签字的。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调解结束后,调解笔录是需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签字的。
三、离婚冷静期是多久
离婚冷静期是30天,从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是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而且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还要再冷静反思。因此离婚冷静期是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n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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