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在购房合同发生前签订补充协议非常重要。很多购房者发现,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购房者往往无法修改条款。因此,合同中的补充协议显得尤为重要。罗×双表示,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变更格式合同,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特别是与业主实体权利相关的条款,如交房标准、交房时间、违约责任、办理时间等,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考虑《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并将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附件。包括:签订合同后,购房人要求退房,未按时付款;开发商售房后要求换房,未按时交房;面积变化超出约定范围;质量不符合要求;过户手续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为了保护购房人的权利,购房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所购房屋的质量保证。比如墙面笔直,没有非设计的凸起、凹陷和裂缝;屋顶防水性能好,没有水渍,厨卫防水无瑕,上下管道、洞口与地面连接处无渗漏;公共管道不通过通过房间,不外露,室内表面完整光滑;水、电、天然气、电话、网络等能正常使用。明确水、电、天然气的具体开通日期和公共区域(绿地、会所、停车场等)的建设竣工日期。双方约定,开发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算。此外,开发商还应在合同中明确使用面积、花园标准等。”就争端的解决和违约责任达成一致也很重要。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开发商交付给购房者的商品房必须具备“验收合格”的强制性条件。如果开发商无法出示房屋竣工验收证明、消防验收证明、房屋验收记录表等文件和资料,购房人可以拒绝接受该房屋。
尤其是业主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留,尤其是购房时,开发商在卖房时应保留网站、房产或相关宣传资料,为以后的维权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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