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劳动合同中试用期限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限也不同。若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三年,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若为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规定了劳动合同中试用期只能与劳动者约定一次,不能重复约定。
试用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三年,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若为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三年以上包含三年,所以如果是三年的合同试用期最多不超过六个月,且劳动合同的试用期,用人单位只能与劳动者约定一次,不能重复约定。
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对应关系: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以试用期定责。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对应关系,以避免发生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期限越长,试用期越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对应关系,避免发生劳动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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