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发生时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由公司赔,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职工享有的待遇: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支付需要按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
2、鉴定结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上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承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承担;
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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