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满18岁,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需要监护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需要有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一、遗嘱监护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
1、被指定的人同意作监护人;
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无异议;
3、该指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对被监护人并无不利。
二、监护人的职责主要为以下方面:
1、有关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2、有关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行使法律行为。
总之,一般设立监护人的对象都是未成年人和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负责,但是监护人对于被加护人的财产只有保管的权力,没有处置财产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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