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部位二次受伤算工伤么
时间:2023-06-07 20:51:52 46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受伤部位二次受伤算工伤么

工伤与第几次受伤无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按照表列填写好)需要盖好公司的章;

4、工伤鉴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原件正反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6、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7、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8、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9、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10、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11、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12、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工伤认定注意哪些问题

1、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单位在哪个地方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在哪个地方申报工伤认定。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残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在境外工作的,国外要求参保的,国内的终止;国外不要求的,国内不终止,适用国内工伤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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