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其所属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分中心具体负责办理市区范围内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业务。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含昆嵛山保护区)、烟台开发区、高新区设立6个直属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分中心按职责分工办理本辖区内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
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范围包括:
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等建(构)筑物所有权、抵押权、地役权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以及其他各类登记。
海域使用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仍由原登记部门按原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