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屋是否允许买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纳入征收范围的房屋不能买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产权冻结期一般为一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在实践中,房屋拆迁一旦确定,拆迁补偿协议就要明确,协议内容要具体明确,否则,双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在实践中,拆迁补偿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采用货币补偿的,应当明确补偿金额的计算,确定最终补偿金额。
以产权置换的,应当详细约定置换位置和置换面积,避免双方在签订协议、拆除房屋后发生纠纷。按照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补偿费应当全部到位,存入专户,专款专用”,因此,在拆迁方作出决定前,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所以在签订拆迁协议时经同意,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和安置房的交付时间也可以确定。一般来说,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如果被拆迁人不支付房屋款或者不提取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可以根据协议积极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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