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办理材料: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
(2)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办理程序:
申请人至落户地派出所递交申报材料,派出所受理审核后报江阴(宜兴)市局审批,由江阴(宜兴)市局核发准迁证,申请人至派出所领取准迁证。
办理时限:材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办理费用:不收费。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86826152
办理地点:江阴各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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