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国际学生在高等学校学习期间可以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因此,用人单位不能直接与在中国境内留学中的外国留学生建立聘用关系,只能采取实习方式。外国留学生实习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申请在中国就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持有有效的护照、证件和签证;
(2)本人具有将要从事的工作所必需的技能和专业知识;
(3)受聘雇的外国人将要从事的工作是聘雇单位有特殊需要非该受聘者不能进行的某种工作,并且这种工作由外国人担任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
(4)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在学习期间不能申请就业,如果就业必须是经国家教委同意办理了退学手续的。
律师补充:
国际学生在高等学校学习期间可以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的具体管理规定,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国际学生所持学习类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拟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学习类外国人居留证件。
学校可以接受以团组形式短期学习的国际学生,但应当预先与外方派遣单位签订协议。实施初等、中等教育的学校接受团组形式短期学习国际学生的,外方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其所在国法律规定,预先办理有关组织未成年人出入境所需的法律手续,并应当派人随团并担任国际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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