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本人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纪的话,实际上用人单位应当正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没有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实际上自己的这种劳动关系在法律上也是不受保护的,以用人单位之间属于一种劳务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二是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三是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而言,一般认为目前我国《劳动法》只认可了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从实践中看,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一般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是引起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在审理劳动合同纠纷中,相当一部分仲裁机构或法院对于无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或者不受理,或者认定为无效,因此导致许多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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