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利复审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是《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1.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3.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4.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5.申请人不是就该项发明首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人;
6.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一旦被驳回时,需要有两种选择:
1、放弃
放弃将意味着不能获得授权,前期的投资失败,当然,也意味着不需要再对其投资。
2、请求复审
请求复审常常是企业在重要专利被驳回时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在程序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复审均会被授理,专利的复审费为1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的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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