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对无误开发商所持有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在选购房产时,需关注开发商是否持有完整的“五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特定工程开发许可证书、工程建筑物规划设计许可证书以及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书。为了确保购房者的基本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国对于商品房预售实施严格的许可制度。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合同,其所约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二)审慎审查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在签署正式预售合同时,通常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会先行签订一份认购协议,以此来约定未来某一时间点签署买卖合同的事宜。
(三)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大部分开发商的投资并非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为了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开发商常常会设定土地抵押权或者在建工程抵押权,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以获取贷款支持。抵押权人在法律层面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抵押权处理不当,一旦开发商与债权人之间产生纠纷,购房者很可能无法顺利获得房产所有权。
(四)明确约定房屋交付的条件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预售合同范本对房屋交付条件做出了基本规定,这无疑保障了购房者最基本的权益。
然而,范本中所包含的内容未必能够完全满足所有购房者的个性化需求。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主要可划分为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三个层次。
(五)深入了解开发商的按揭政策。对于需要按揭贷款购买房产的购房者而言,在签署预售合同之前,务必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法规,以免在筹措房款过程中遇到不必要的困扰。部分商品房项目由于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要求,购房者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此种情形下,应当事先约定是选择全额支付购房款项还是选择退房处理,以便做好相应的心理预期和应对措施。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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