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7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将立案审查制度改为立案登记制度,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权利。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书时,应当当当场登记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如果不能当场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应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书面证明收到日期,决定是否在收到起诉状后七日内立案;需要补充必要的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补充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登记。在实际诉讼中,为了节省司法自愿,倡导诉前调解,许多法院会引导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调解期限内,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的,原告方可以撤诉,人民法院也可以作出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的效力相当于民事判决书;如果原被告双方在调解期内不能达成调解,人民法院将立案并进入审判程序。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双方可以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未约定,则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
由于借款纠纷之中双方是互负给付义务的,对于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是,根据纠纷发生的过程是出借环节还是偿还环节,以接受货币的一方为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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