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机构需要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医护人员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以避免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一、如何做医疗事故鉴定
1、一般地,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2、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
(1)申请或者委托受理;
(2)初次鉴定;
(3)补充鉴定;
(4)出具鉴定。
3、如果对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并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从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4、另外,做医疗鉴定需要一定的费用,通常按以下方式解决:
(1)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
(2)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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