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诈骗分子大多伪造虚假身份,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和部分或全部购房款,然后再办理房屋变更、过户手续。一旦购房者支付了房款,欺诈者就会逃跑,使购房者既得不到房子,又赔钱。
骗局二:利用假房产证骗取定金和购房款。欺诈者大多是交易房屋的房客。他们利用免费进入交易房屋的优势,伪造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发布虚假销售信息。因此,购房者误以为骗购者是房主,并将定金或购房款交给他们,从而上当受骗。
骗局三:骗取购房贷款骗取房屋交易。目前,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审批程序要求出卖人先以买受人名义办理房屋,买受人再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欺诈者很容易利用这种贷款审批程序进行欺诈。
骗局四:房地产商恶意转移资产,交易无法完成。卖方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急于将名下房产变现。因为此时房屋处于自然状态,交易可以受理,但仍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才能将房屋产权登记到购房人名下。在此期间,该房地产仍在卖方名下,无法抗拒司法查封。一旦卖方名下的房产被查封,此时的交易难度会更大,如果买方已经向卖方支付了购房款,就会出现索要购房款的问题,其复杂性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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