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的管理措施内容包括: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投标;
2、协助业主确定本项目的合同结构;
3、合同执行过程管理和检查;
4、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
5、对合同的执行过程进行鉴证、处理合同中涉及的第三方关系以及合同条款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6、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及时提交给业主。
一、工程索赔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从施工管理的角度,索赔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
1、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文本及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
2、施工过程资料文件、会议纪要及来往函件。包括工程报建报监资料、试(检)验报告、施工管理记录、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修改计划、施工过程记录、检验批、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气象记录、材料进场记录、人员设备安排计划和实际记录、各类工程会议纪要、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单位的往来函件等。
3、工程照片、录像。包括工程进度照片录像、隐蔽工程覆盖前的照片录像、工程损坏的照片录像、返工的照片录像等。
4、财务会计核算资料、报表及往来凭证。包括工程款收款凭证、索赔款月报表、工人工资表、材料设备采购单等。
5、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官方公布的工程信息价、生产单位发布的产品市场价格、中央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等资料。
6、政策法规文件。指工程所在地适用的法律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对工程有影响的政府文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分类标准,索赔证据又可分为主要为书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等。
二、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力
1、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以及决议;
2、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组织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监督该资金的筹集、使用;
8、对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建设工程必须委托监理的项目有什么
建筑工程必须委托监理的项目有:
1、总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2、总投资不足300万元的桥梁、地下通道、燃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建设项目;
3、国家规定必须实施监理的其他建设项目。监理合同当事人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委托监理合同的目标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受业主委托,对其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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