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女方父母可以分家产吗
通常情况下,女婿并非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无权直接参与继承相关事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规定,若丧偶儿媳向公婆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或在劳务工作等方面给予了实质性的扶助,便应当被视为已经履行了主要的赡养责任,从而成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拥有相应的继承权利。
至于如何确认“尽到了主要赡养责任”,我们需要从如下两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
(1)在经济上,如果丧偶儿媳对于公婆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在生活中对公婆提供了主要的劳务协助;
(2)对公婆尽赡养义务的行为具有长期性和频繁性。
当上述两个条件都得到满足时,我们就可以认为该丧偶儿媳已经尽到了主要的赡养责任。
对于那些已经尽到主要赡养责任的丧偶儿媳,她们依法享有对公婆遗产的继承权,无论她们是否再次步入婚姻殿堂,都将被视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当丧偶儿媳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时,这并不妨碍其子女行使代位继承的权利,同时也不会影响到她们自身对其亲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赡养期间更换赡养人合法吗
亲子关系不因婚姻破裂而解除。
离异之后,无论孩子归父亲或母亲抚养,皆视为双亲之子女。
父母均负有扶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法定义务。
离婚后,未满2周岁幼儿应交由母亲抚育为主导原则;2岁以上儿童的抚养权则需依父母协商结果判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者,由法院依据最利于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裁决。
8岁及以上儿童,其真实意愿应受到尊重。
若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须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费用金额及支付期限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无果则由法院依法判决。
上述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原有约定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请求。
全文7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