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离婚诉讼不同之处有:涉外婚姻离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而一般的离婚诉讼都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涉外婚姻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涉外婚姻处理要遵循的原则如下:合法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等原则等。根据相关规定,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北京涉外离婚哪里办理
涉外离婚的程序如下:华侨在国内结婚,在国外定居的,应当向定居国法院申请离婚;离婚由结婚地或者一方在中国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办理;在境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应当向居住地国法院离婚;居住地国不受理离婚,离婚应在一方在中国的原居住地或最终居住地的法院办理;中国公民在国内外分居时,由国内法院管辖,双方均可向一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北京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的规定
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以居住地国法院管辖离婚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离婚诉讼由一方在中国的原居住地或者最终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的,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由一方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外方当事人向居住地国法院起诉,内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被起诉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都在国外,尚未定居,其中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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