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一般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a.已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
b.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本市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备案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外市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签订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
(2).建造自住住房办理提取:房屋在建的,办理提取: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建造总价。
(3)翻建自住住房办理提取: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翻建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建造总价。
(4)大修自住住房办理提取:此项业务其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必须是危房,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大修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大修总价。
(5)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办理提取: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拆迁协议签订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资金。
(6)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额度;贷款结清后,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利息额度。
(7)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额度: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额度;贷款结清后,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利息额度。
(8)租住本市住房提取额度:本市户口职工最大可提取额度=(月租-家庭月收入5%)有效发票个数;外市户口职工最大可提取额度=月租有效发票个数。
(9)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额度:此项业务申请人每次最大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治疗费用(需扣除社保或其他机构报销的费用。
东莞公积金提取绑定账户办理条件
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名下在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及省内个别银行)开设的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如借记卡、活期存折,不支持信用卡、定期存折,具体银行范围详见中心网站。每个公积金账户只能对应一个有效的绑定账户;此项业务仅限申请人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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