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母亲改嫁继承生父遗产如下:
1、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2、如果没有遗嘱,就进入法定继承的范畴。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是父母、子女、配偶。
遗产继承份额的规定如下: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继承了生父遗产还能继承继父的遗产吗
林某的生父早年去世,母亲于1985年改嫁,林某当时14岁,姐姐已婚,林某仍与姐姐住生父的房子,生活费由继父和母亲供给。林某16岁到继父家生活,后来又到原籍继承了生父的房屋,但在经济上仍与继父来往。继父建房时林某姐弟俩出资,继父、母亲的生活均由他们照料。继父临终时把房产证给林某并嘱料理后事。继父去世后,他的从未尽过义务的儿子周某要求继承全部房屋,其理由是:林某已继承了生父的遗产,母亲改嫁时姐已结婚。那么这些理由对吗?
林母改嫁时,林某虽未和母亲一起去继父家生活,但是由母亲和继父提供了生活费,16岁即和他们一起生活。应该说,林某与继父已形成了抚养关系,双方互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林某有继承继父遗产的权利。如果林某对继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继父的亲生儿子周某未尽赡养义务,那么林某和母亲应多分一些遗产,周某应少分或不分遗产。在林某的生父去世后,应由林母、姐姐和林某共同继承生父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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