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金条款成立所需满足的四个基本条件包括:

首先,其所涉及的主合同必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已经完成了定金实际交付的程序;
第三,双方面须商定出定金的具体金额,但需要注意的是,该金额绝对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值的20%;
最后,尽管定金的主要形式通常被认定为现金支付方式,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双方达成共识,亦可选择以其他等价物作为定金给予的标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