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证人,只有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需要证人,遗赠扶养协议定立的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按照协议,被遗赠人应当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一、父母一方去遗产如何继承
继承的方式有四种,按照效力从高到低排位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这个我们在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比如某老人儿女在外,孤苦无依,然后就靠保姆照顾生活,于是,老人与保姆商定:由保姆负责其生活费用和日常生活的照顾以及死后的安葬,遗产赠与保姆。双方签署协议,这种协议就是就是“遗赠扶养协议”。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同时也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例子中的老人的子女如果拿着遗嘱过来抢遗产,是不行的。
二、遗赠抚养协议的分类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
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三、写遗嘱受赠人是否能在场
写遗嘱受赠人可以在场的标准:
1、公证处在公证遗嘱时,通常的做法是只公证立遗嘱人的立遗嘱过程,要求只留下立遗嘱人和公证人在立遗嘱现场,其他人需要避免;
2、代书遗嘱时,代书遗嘱中应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自书遗嘱、录音遗嘱或口头遗嘱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可以在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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