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些酒水广告中虚构市场价,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并且违反了四部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齐岩冰表示,某些电台占用公共资源来播放这类广告,电台是否违法引起的大家的议论。电台有责任和义务核实该酒水的质量、价格等问题,如已经核实还存在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那么电台应负连带责任。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提醒市民,对此类广告切勿盲目相信商家宣传的原价,应该先货比三家,了解清楚真实的市场价格,购买商品应注意保留好发票、小票等凭证。如果广告中有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的虚假宣传内容的,消费者可将其录音保存,向价格主管部门或消委会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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