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权利,但有下列限制条件:
一、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小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二、小股东已经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一、对股东诉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现行法律对股东诉权的规定: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以自己名义起诉的情形
股东以自己名义起诉的情形如下: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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