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机关是哪里
时间:2023-03-03 19:32:49 43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由公安局立案,生产、销售假药罪最新立案标准:

(一)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二)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三)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四)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指的是销售者以及生产者违反了药品相关的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完全可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为:

1、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2、针对生产、销售假药,导致受害人的人体健康遭受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3、因生产、销售假药,导致受害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1、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

2、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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