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间是否可以解雇员工
哺乳期间,如果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可以解雇员工。这六种情况是:(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或者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不符合劳动条件的试用期内(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五)有第一项第一款规定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本法第26条(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26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发生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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